攽 异体字
拼音 bān
注音 ㄅㄢ
部首
部外笔画 4画
总笔画 8画
详细解释

基本字义

bān ㄅㄢˉ

1、分。

2、古同“颁”,发布:“命而孝闻死矣。”

宋本廣韻

廣韻目次:上平十七眞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
府巾 眞B開 平聲 開口三等 眞B pĭĕn pin/py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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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字义

bān

〈动〉

(1)(会意。从攴、从分,分亦声。本义:分发)

(2)同本义 [divide]

攽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乃惟孺子攽。——《书·洛诰》

(3)颁布 [promulgate;issue]

经传皆以颁以班为之。——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
康熙字典

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

攽·康熙筆画:8·部外筆画:4

《唐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逋還切,音班。《說文》分也。《書·洛誥》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○按書古文,訓頒作攽。

又《廣韻》府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悲巾切,音彬。義同。

又《博雅》攽,減也。

又《類篇》气分也。亦作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攽。攽字原从攴作。

说文解字
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三】【攴部】攽

分也。从攴分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乃惟孺子攽。”亦讀與彬同。布還切
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
分也。从攴。分聲。此形聲包會意。周書曰。乃惟孺子攽。雒誥文。今尙書作頒。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。周禮亦作頒。當是攽爲正字。頒爲假借字。鄭司農云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。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。馬注尙書。頒猶分也。云猶者,頒訓大。大則必分。非可徑訓分也。故云猶。讀與虨同。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。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,於書音甫云反是也。音轉入十四部。布還切。

方言集汇

粤语:baan1ban1
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ban1bin1[客英字典]ban1bin1[台湾四县腔]ban1bin1[客语拼音字汇]ban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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